公告内容
****年-****年度照明工程及零星抢修劳务服务(三包)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JSCZJTCG2注册后查看***-**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年-****年度照明工程及零星抢修劳务服务(三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5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四节实质性条款、采购需求第五节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文本(范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实质性条款偏离表中:
“★施工现场需具备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结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等。安全员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指定专人。
以上涉及的证件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书。
注: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提供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现修改为:“★施工现场需具备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结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等。安全员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指定专人。
安全员的证件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书。
注: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提供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第五章合同文本(范本)-常州市金坛金建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单位考核评分表-人员配备中:
“应具有固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和安全员(上述人员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书),每少1人扣1分。”
现修改为:“应具有固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安全员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书,其余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即可),每少1人扣1分。”
??3、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最新澄清答疑文件,相关内容以最新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沿河西路金宏大桥西北角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二路***号
邮箱:4注册后查看**@qq.com
项目经办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