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三盛璞悦府社区用房前绿化带清理及广场内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三盛璞悦府社区用房前绿化带清理及广场内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南通市海门鸿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
(2)工程规模:约3注册后查看8.**元;
(3)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三盛璞悦府社区用房前绿化带清理及广场内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 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 3注册后查看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3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四、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无记名的方式向南通市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七、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八、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