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0]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3205010304001980 | 项目名称 | 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N3205010304001980001001 | 标段名称 | 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浒管审项备[2025]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浒墅关经开区浒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禧路148号; 2.1.2 建设规模: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495.43?,其中:6#约4654.05?,7#约3445.14?,11#约2388.24?,8#约1008?。装修工程约2060万元,消防工程约 14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2200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10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5 日历天,施工工期:75 日历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关键节点工期: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 施工及采购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作内容除外),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全面负责,移交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并履行保修责任。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1.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注: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3.6.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4 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定标)办法 5.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 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 3 家(不含) 时, 采用“评定分离 ”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或 5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①有效投标人为 4~6 家(含 4 家和 6 家) 时,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 ②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不含)时,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5 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年05月 13日16:00:00 至 2025年05月19日23:59:59;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26日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31107/5c203e88-5bf1-418f-9396-ae54888d1582.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邮编: 215000 邮编: 215000 联系人: 张勇 联系人: 吴晨昊、孙斌、沈佳敏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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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浒管审项备[2025]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浒墅关经开区浒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禧路148号; 2.1.2 建设规模: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495.43?,其中:6#约4654.05?,7#约3445.14?,11#约2388.24?,8#约1008?。装修工程约2060万元,消防工程约 14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2200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10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5 日历天,施工工期:75 日历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关键节点工期: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 施工及采购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作内容除外),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全面负责,移交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并履行保修责任。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1.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注: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3.6.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4 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定标)办法 5.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 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 3 家(不含) 时, 采用“评定分离 ”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或 5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①有效投标人为 4~6 家(含 4 家和 6 家) 时,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 ②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不含)时,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5 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年05月 13日16:00:00 至 2025年05月19日23:59:59;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26日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31107/5c203e88-5bf1-418f-9396-ae54888d1582.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邮编: 215000 邮编: 215000 联系人: 张勇 联系人: 吴晨昊、孙斌、沈佳敏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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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3205010304001980 | 项目名称 | 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N3205010304001980001001 | 标段名称 | 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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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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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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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浒管审项备[2025]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浒墅关经开区浒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禧路148号; 2.1.2 建设规模: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495.43?,其中:6#约4654.05?,7#约3445.14?,11#约2388.24?,8#约1008?。装修工程约2060万元,消防工程约 14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2200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10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5 日历天,施工工期:75 日历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关键节点工期: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 施工及采购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作内容除外),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全面负责,移交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并履行保修责任。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1.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注: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3.6.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4 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定标)办法 5.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 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 3 家(不含) 时, 采用“评定分离 ”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或 5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①有效投标人为 4~6 家(含 4 家和 6 家) 时,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 ②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不含)时,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5 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年05月 13日16:00:00 至 2025年05月19日23:59:59;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26日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31107/5c203e88-5bf1-418f-9396-ae54888d1582.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邮编: 215000 邮编: 215000 联系人: 张勇 联系人: 吴晨昊、孙斌、沈佳敏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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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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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山工业园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浒管审项备[2025]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浒墅关经开区浒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禧路148号; 2.1.2 建设规模: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495.43?,其中:6#约4654.05?,7#约3445.14?,11#约2388.24?,8#约1008?。装修工程约2060万元,消防工程约 14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2200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10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5 日历天,施工工期:75 日历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关键节点工期: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 施工及采购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作内容除外),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全面负责,移交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并履行保修责任。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1.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注: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3.6.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4 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定标)办法 5.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 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 3 家(不含) 时, 采用“评定分离 ”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或 5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①有效投标人为 4~6 家(含 4 家和 6 家) 时,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 ②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不含)时,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5 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年05月 13日16:00:00 至 2025年05月19日23:59:59;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26日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31107/5c203e88-5bf1-418f-9396-ae54888d1582.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邮编: 215000 邮编: 215000 联系人: 张勇 联系人: 吴晨昊、孙斌、沈佳敏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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